
越通社8月13日報道,越南政府副總理陳紅河當日主持召開屋頂太陽能發電支持政策機制議定會議,會議就自產自用屋頂太陽能多余電量售予國家電網的比例為實際裝機容量的20%達成共識。
陳表示,在制定屋頂太陽能發電支持政策和機制議定過程中須確保技術和經濟效益的一致性與科學性,符合《2021-2030年國家電力發展規劃和2050年愿景》(第八號電力規劃),秉承高度負責、刻不容緩精神確保能源安全、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陳要求工貿部研究民房和辦公樓自產自用屋頂太陽能發電許可證簽發規定,確保手續簡單便捷。陳指出,北部屋頂太陽能發電發展空間仍然十分廣闊,須出臺相應政策支持該領域投資與發展,為自產自用屋頂太陽能發電打開空間,特別是北部地區。陳要求工貿部、越南電力集團和各有關單位在調動接入國家電網的自產自用屋頂太陽能電源時需考察各地方和地區的負荷需求、系統安全保障能力和輸電能力。
越南電力集團總經理阮英俊表示,目前越南北部地區屋頂太陽能發電量為700兆瓦,而電網容量高達7000兆瓦。北部電力總公司理事會成員杜文年認為,應大力發展屋頂太陽能,議定草案中的規定不僅幫助民眾節約電力,而且依據多余電量售予國家電網的價格,大約5-6年后即可收回投資本金,而目前太陽能電池板的使用壽命為12-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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